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第11條 法規: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11條 收養關係雖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發生者,自施行之日起有民法親屬編所定之效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