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運動事業引進關鍵技術及發展國際或自有品牌辦法 第5條 法規:補助運動事業引進關鍵技術及發展國際或自有品牌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第5條 本部得邀集運動產業領域專家學者、業界人士及機關代表,審查前條第一項申請案。申請案經審查通過後,由本部核定計畫及補助金額,並以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