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競技運動目 第二章 組織 第14條 特定體育團體成立專項委員會,應於組織簡則中明定成立宗旨、委員會組成、委員資格、任期及任務、會議召開與議決及其他相關事項,並確實執行。專項委員會之運作及實效,得列為本法第三十三條之輔導、訪視或考核項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