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11條 法規: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1條 各該主管機關應就所屬公立學校依本標準規定,訂定組織規程準則;各學校應擬訂員額編制表,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各該主管機關應將組織規程準則及各學校職員員額編制表,分別轉請考試院核備或備查。私立學校應依本標準規定,擬訂組織規程及員額編制表,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