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20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20條 課審會設秘書小組,處理相關行政事務。秘書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本部部長派兼之。執行秘書承審議大會總召集人、副總召集人之命,綜理秘書小組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辦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