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1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1條 分組審議會之任務如下:一、各該教育階段或特別類型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審議。二、各該教育階段或特別類型教育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之審議。三、各該教育階段或特別類型教育課程修訂原則之審議。四、審議大會交付事項之研究或審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