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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分組審議會之任務如下:一、各該教育階段或特別類型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審議。
二、各該教育階段或特別類型教育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之審議。
三、各該教育階段或特別類型教育課程修訂原則之審議。
四、審議大會交付事項之研究或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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