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爭議處理辦法 第7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爭議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7條 調處人員對所知悉保險爭議之資料及調處過程,除法規另有規定或經爭議雙方之同意外,應保守秘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