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爭議處理辦法 第1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爭議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條 本辦法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十一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