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10條 法規: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0條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其課程不受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限制。但課程之總學分數,應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所定畢業條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