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招生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短期補習班,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核准,並領有立案證書者。 本條定義的名詞 短期補習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