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短期補習班: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核准,並領有立案證書者。
  2. 短期補習班:指於固定場址,對外招生達五人以上,並收取費用,辦理本法第三條所定短期補習教育之機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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