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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簽證報告應記載下列事項,並由環工技師簽名及加蓋技師執業圖記:一、簽證之法律依據。
二、委託人姓名或名稱。
三、委託人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
四、委託事項、日期。
五、簽證內容摘要。
六、查核項目、查核意見。
七、簽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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