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 第14條 法規: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三章 管理 第14條 貨棧內存貨應將標記朝外,分批分區堆置,並於牆上標明區號,以資識別。但經海關核可之電腦控管自動化貨棧,或油槽、筒倉等儲存散裝貨物之特殊貨棧,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