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條例 第10條 法規: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10條 國庫券遺失、被盜或滅失者,其掛失止付程序,由財政部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