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3條 法規: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相關法規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母法 第63條 主辦機關於公告徵求民間參與後,變更或補充招商文件者,應於截止收件前辦理變更或補充公告,必要時延長截止收件期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