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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智慧財產權有讓與之必要者,應徵得原資助機關同意後辦理,並報監督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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