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13條 亡故官兵之遺骸或骨灰存放容器,應由申請人或申請機關(單位)依規定格式自行備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