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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國軍葬厝設施於每年三月二十九日辦理春祭,每年九月三日辦理秋祭。
前項祭典由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辦理,並邀請遺族、所在地機關(構)、部隊代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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