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被害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