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108.11.18 訂定) 第9條 法規: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108.11.18 訂定)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9條 前條申請之審查程序,準用第五條規定。經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許可並發給證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