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 第57條 法規:災害防救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相關法規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八章 附則 第57條 實施本法災害防救之經費,由各級政府按本法所定應辦事項,依法編列預算。各級政府編列之災害防救經費,如有不敷支應災害發生時之應變措施及災後之復原重建所需,應視需要情形調整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支應,不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之限制。前項情形,經行政院核定者,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