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62條 法規:預算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第四章 預算之執行 第62條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預備金,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