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滅火藥劑量,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所需滅火藥劑量依下列公式及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值計算:V100W=-ln﹝---﹞S100-CW:防護空間所需藥劑量(kg)V:防護空間淨體積(m³,得扣除不滲透且不可移動固體體積)S:防護空間之最低溫度(t℃)、一大氣壓下之比容積(m³/kg)C:設計濃度百分比(%,體積百分比)二、在同一建築物內有二個以上防護區域時,所需滅火藥劑量取其最大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