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 第15條 法規: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二章 職掌 第15條 推廣教育訓練中心職掌如下:一、現職警察人員在職訓練、進修與深造教育有關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事項。二、代訓民間公共安全人員、培訓民間警力有關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事項。三、學員生活教育之配合輔導事項。四、學員文康、課外活動之規劃及實施事項。五、其他有關推廣教育訓練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