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8條 法規: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8條 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七款所定相關位置圖、環境現況、迴避措施、影響預測與範圍及第七款自行評估措施或替代方案等,應於適當比例尺之地圖上標明其分布、數量或以數據量化敘述。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環境現況、第六款影響預測與第七款自行評估措施或替代方案等相關環境現況調查及評估,應依中央相關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