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9條 法規: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都市更新條例母法 第39條 實施者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監管或代管處分後,對監管人或代管人執行職務所為之處置,應密切配合,對於監管人或代管人所為之有關詢問,有據實答覆之義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