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1條 為積極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特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