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第11條 法規: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檢查測量技師之工作底稿及簽證報告,測繪業及測量技師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