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測量技師辦理簽證時,應製作簽證報告記載下列事項,並由測量技師簽名及加蓋執業圖記:一、案名。二、契約編號或案號。三、委託者姓名或名稱、地址。四、委託事項。五、簽約日期。六、受託測繪業名稱、地址。七、簽證意見。八、有其他影響測繪成果之事由者,其事由。九、簽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