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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會委員不得承包本直轄市、縣(市)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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