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 第7條 法規: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7條 地籍資料有異動時,登記機關應於當日將異動資料送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資料庫彙整後,傳輸至中央主管機關,以更新地籍資料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