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法規: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地籍清理條例母法 第21條 神明會申報人依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五條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神明會土地更名登記為法人所有,或為現會員或信徒分別共有或個別所有者,登記機關應於辦竣登記後,通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民政機關或單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