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紙本證書遺失、滅失或污損,備具下列文件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一、申請書。
二、紙本證書遺失或滅失者,原證書遺失或滅失作廢之切結聲明;紙本證書污損者,原證書。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