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法規: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不動產估價師法母法 第13條 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以下簡稱直轄市或縣(市)公會)之會員,以在該直轄市或縣(市)領有開業證書之不動產估價師為限。但鄰近直轄市或縣(市)之不動產估價師依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申請加入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