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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以在該區域內開業之不動產估價師十五人以上發起組織之;其不滿十五人者,得加入鄰近直轄市或縣(市)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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