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監查之事項如下:一、事務、會計、組織及管理。二、法令之遵守情形。三、章程及相關規定之遵守情形。四、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社務會、理事會、監事會及其他會議決議案之執行情形。五、社員名簿、檔案與帳冊之整理及保存情形。六、業務計畫之執行及運營方法之檢討。七、各項收入。八、各項支出。九、現金、存款與各項流動資產之出納及管理。十、固定資產之取得、處分及保管。十一、財產之管理及運用。十二、預算及決算之審核。前項第十二款決算之審核,應依第六條之一及第六條之二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