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13條 親等關聯資料之內容,應記載被申請者己身及相關親等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別、役別、死亡日期、親等、稱謂、(養)父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養)母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配偶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監護人、輔助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人資料,其格式如附件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