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第5條 法規: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5條 企劃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節目政策之研發、設計、規劃與分析及節目企劃評鑑。二、外製節目策劃。三、聽眾意見調查分析。四、大專學生實習之安排管理。五、員工教育訓練。六、接待各界參觀、訪問等公共關係。七、圖書資料管理與本臺內部刊物之規劃編輯及發行管理。八、配合本臺各項活動之攝影、錄影。九、其他有關企劃業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