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廣播發射系統規劃、建置、維護及管理。二、廣播成音、傳輸系統規劃、建置、維護及管理。三、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四、廣播機務紀錄及報告之統計。五、廣播器材設備修護及報廢之簽辦。六、各分臺工務業務督導考核。七、收聽品質改善及有關工務問題處理。八、技術人員在職教育。九、其他有關工務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