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12條 法規: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12條 紀錄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刑事案件紀錄之統計、分析及運用。二、刑事案件紀錄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三、刑事案件紀錄設備之規劃、管理及維護。四、刑事案件紀錄制度之研究發展。五、刑事案件資料之蒐集、處理及運用。六、刑事案件紀錄人員之教育訓練。七、受理刑案紀錄資料之查詢。八、其他有關刑事案件紀錄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