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5條 法規: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5條 對社政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內政專業獎章:一、對合作事業及人民團體之業務,具有重大貢獻。二、對合作事業及人民團體問題研究發展,具有重大貢獻。三、對其他有關合作事業及人民團體業務,具有特殊或重大貢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