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保防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辦法 第7條 法規:機關保防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辦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7條 各機關保防機構辦理保防工作人員考核情形,國家安全局得視需要,隨時派員考察。其有考核不實或故為出入者,應予懲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