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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
國家安全會議
情報工作目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第15條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第15條
法規: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15條
本辦法自
發布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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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條
情報人員因從事反制間諜工作,致受傷、失能、失蹤、死亡、喪失人身自由或涉訟時,其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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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情報機關依前條調閱之個人資料,不得作調閱目的以外之運用。情報機關對於前項調閱之個人資料之保護、管理及銷毀等,應訂定相關作…
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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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情報機關實施反制間諜工作,發覺涉及非本機關人員時,應報請主管機關協調處理。
第12條
情報機關對涉嫌間諜行為之違常人員實施反爭取運用,應檢附反爭取運用計畫書,函請主管機關核可後,始得辦理之。前項反爭取運用計…
第13條
反爭取運用提出經主管機關核可後,涉嫌間諜行為之違常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情報機關應立即將案件移送司(軍)法機關偵辦:一、…
第14條
情報人員因從事反制間諜工作,致受傷、失能、失蹤、死亡、喪失人身自由或涉訟時,其醫療費補助、慰撫金、撫卹金、補償金及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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