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5條 法規: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第5條 本局設各處、室、中心(以下簡稱各單位),分別掌理本局組織法規定之有關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