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16條 法規: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第16條 資訊室掌理下列事項:一、資訊安全情報蒐研有關事項。二、本局資訊安全政策制訂、管制及防護有關事項。三、本局資訊安全事件研析及協調處理有關事項。四、本局情報工作資訊化有關事項。五、情報資訊作業協調事項。六、本局資通安全委員會秘書業務。七、其他有關資訊安全及其情報蒐研與情報工作資訊化等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