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第7條 法規: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7條 議長每半年邀請全體委員聚會,常委會應提出研議報告並聽取各委員意見以凝聚共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