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囑台灣法律知識通編輯部閱讀約 3 分鐘

特留分是什麼?遺囑可以把財產全部留給一個人嗎?

父母立遺囑把財產全部留給某個子女,其他子女還能分到嗎?本文說明特留分的意義、各繼承人的特留分比例、計算方式、被侵害時如何行使扣減權,以及生前贈與與遺贈的差別。

本文重點

  • 特留分是法律保障繼承人最低限度可以取得的遺產比例。
  • 子女、父母、配偶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 1/2;兄弟姊妹、祖父母是 1/3。
  • 遺囑分配侵害特留分時,被侵害的繼承人可以行使扣減權。
  • 遺囑人只能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範圍內自由處分遺產。
文章目錄
  1. 一、遺囑自由與特留分的界線
  2. 二、特留分比例
  3. 三、計算範例
  4. 四、特留分被侵害:扣減權
  5. 五、生前贈與要不要算?
  6. 六、立遺囑時的建議
  7. 結語

立遺囑可以決定遺產如何分配,但並不是完全自由。為了保障繼承人的基本生活與家庭倫理,民法設有「特留分」制度,即使遺囑另有安排,繼承人仍可以主張最低限度的份額。

一、遺囑自由與特留分的界線

依民法第1187條,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的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也就是說:

  • 遺囑可以指定遺產分配方式、遺贈給繼承人以外的人。
  • 但不能讓繼承人連特留分都拿不到。

二、特留分比例

民法 第1223條(條文即時取自本站資料庫)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整理如下:

繼承人特留分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等)應繼分的 1/2
父母應繼分的 1/2
配偶應繼分的 1/2
兄弟姊妹應繼分的 1/3
祖父母應繼分的 1/3

三、計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產 1,200 萬元,沒有債務。繼承人有配偶與 2 個子女,應繼分各為 1/3(各 400 萬元)。

父親遺囑寫「全部遺產給長子」,此時:

  • 配偶的特留分:400 萬 × 1/2 = 200 萬元。
  • 次子的特留分:400 萬 × 1/2 = 200 萬元。

配偶與次子都可以主張各自的 200 萬元特留分,長子實際取得 800 萬元。

依民法第1224條,特留分由依第1173條算定的應繼財產中,除去債務額算定之。所以計算時要先扣除被繼承人的債務。

四、特留分被侵害:扣減權

依民法第1225條,應得特留分的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的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實務上,被侵害特留分的繼承人可以:

  1. 與其他繼承人協商,在遺產分割協議中補足。
  2. 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遺產,並主張扣減。

扣減權應在合理期間內行使。實務上有見解類推適用繼承回復請求權的時效規定,建議知悉遺囑內容後儘早主張。

五、生前贈與要不要算?

我國實務見解多認為,特留分扣減的對象是「遺贈」(以遺囑無償給與財產)以及死因贈與,被繼承人生前已經完成的贈與原則上不在扣減範圍內。這也是有些人選擇生前規劃財產的原因。

但要注意,依民法第1173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的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的財產中,為應繼遺產(歸扣)。

六、立遺囑時的建議

  1. 先算出每位繼承人的特留分,遺囑分配不要低於特留分,以免日後家人訴訟。
  2. 若真的想多給某位家人,可以在特留分以外的範圍內安排。
  3. 遺囑要符合法定方式,否則無效,詳見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4. 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協助依遺囑內容處理遺產。

結語

特留分是繼承人的「保底」。遺囑人可以在特留分以外自由安排,但侵害特留分的部分,繼承人可以主張扣減。立遺囑時把特留分算清楚,能大幅降低家人之間的紛爭。

常見問題

遺囑寫「某某子女不得繼承」有效嗎?

單憑遺囑排除特定繼承人,仍不能剝奪其特留分;只有符合民法第1145條喪失繼承權的事由時,才會喪失繼承權。

特留分可以事先拋棄嗎?

繼承開始前預先拋棄特留分或繼承權,依實務見解不生效力;繼承開始後才能依法拋棄繼承。

保險金算不算遺產?

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原則上屬於受益人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也不列入特留分計算;未指定受益人時,則可能成為遺產。

本文引用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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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法律知識整理(2026/11/06 更新),不構成法律意見。文中條文即時取自本站資料庫(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正式內容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個案請洽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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