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與家庭
遺產怎麼分?法定繼承人順序與應繼分
人過世後,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配偶一定是繼承人,其他繼承人則依民法規定的順序決定,前順序有人時,後順序就不能繼承。
重點整理
- 繼承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 配偶的應繼分會依與哪一順序共同繼承而不同。
- 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限定責任)。
相關法條(7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
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