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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高」開頭
高風險國家或地區
「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定義
5 部法規
行政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2條
高風險國家或地區
:指洗錢防制法
第九條
第二項所列之國家或地區。
行政
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
第2條
高風險國家或地區
:指本法
第十一條
第二項所列之國家或地區。
行政
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
第2條
高風險國家或地區
:指本法
第十一條
第二項所列之國家或地區。
行政
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2條
高風險國家或地區
:指本法
第十一條
第二項所列之國家或地區。
司法
公證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2條
高風險國家或地區
:指本法
第十一條
第二項所列之國家或地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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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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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關係
一定金額
通貨交易